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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微斗数:比干与太阳

踏入2010庚寅年,在紫微斗数的十干四化中,庚干太阳化禄,因为太阳乃中天主星,犹如天上发光发热的太阳,由于流年化禄的缘故,引发其光芒四射。两会期间温总有一句名言:“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和太阳化禄不谋而合了。 但是,即使光辉万丈如太阳星,也有阴暗的背面,只碍于其光芒耀眼,大众不敢直视而已。所以每当走到太阳化忌的年份,太阳星的阴暗面就会浮现。比如2004甲申年,甲干太阳化忌,当年的热点新闻多为负面报道。比如阜阳“大头娃娃”事件,其实劣质奶粉毒害婴儿早在2003年上半年已有发生,但直至2004年才全面大曝光。再如马加爵杀人案中被害的四名同学,全部都是被石工锤击中头部致死。巧合的是,太阳对应的正是头部。 太阳为紫微斗数之中的贵星,化忌表示贵气受伤;太阳既然对应头部,在组织之中则表示领导,化忌就是枪打出头鸟。所以2004年的负面新闻常伴随着领导的下台消息。就媒体界而言,2004年可谓多事之秋,先有“南都案”,然后是黎元江案,都是传媒集团高层落马。 太阳既然为光明之神,当然也代表眼睛,于物件则表示电灯和能源。 太阳星的代表人物为《封神演义》中殷纣王的忠臣比干。比干是一个忠臣,屡次向纣王进谏,却被狐狸精妲己诬陷,为表忠心,只好拔刀剖胸,挖出自己的心脏给纣王看,以明其赤子之心。所以太阳除了代表头脑,也表示心脏等要害部位。比干为了劝戒纣王,舍生取义,所以太阳星代表着“光明正大”,有光明磊落、不畏强权、胸怀坦荡之意。但由于胸无城府,自然容易被人算计。 太阳属阳火,代表男性,古代女性有所谓“三从”: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因此太阳又代表父亲、丈夫和儿子。所以太阳星入命,容易刑克男性亲属,与男性的交往容易发生不愉快之事。 太阳主发射,是一颗博爱之星,“施而不受”,普照万物,却绝无回报,施恩反遭报怨——嫌阳光太猛烈了。《紫微斗数全书》“诸星问答论”如此注解太阳星:“慈爱性宽大”。太阳星与太阴星虽然都是动星,但二者大有分别:太阳之动,只为造福世人;太阴之动,实为谋取私利。太阳主贵而不主富,主名而不主利,即使太阳化禄也未必表示发财。因此,太阳也是一颗虚荣的星曜,死要面子活受罪之星。所以太阳入命之人,虽然有豪迈的一面,也容易有浮夸的一面。太阳入命之女性,多数作风爽快,有男子气概。 太阳因为无私,除非星系配合太劣,罕见贪小便宜之人。太阳入命之人喜欢谈政治,讲公德,以理服人;不过,假如走向另一个极端,则变成公报私仇。 比干因进谏而死,所以太阳与官非有关。 比干一时冲动,自残身体,必然血压狂升,因此太阳与血压也有关系。 太阳属火,对应的颜色为红色,就如比干那颗红彤彤的心脏。 太阳化气为贵,乃官禄主,因此通过观察太阳星,也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学业和事业。至于具体的分析方法,有二点: 一、观察太阳星的亮度,在寅、卯、辰、巳、午、未为庙旺之地,在申、酉、戌、亥、子、丑为失辉。 再参考出生时间:凡日生人(寅时至未时生人),即使太阳落陷,也只是吉凶参半;但假如夜生人(申时至丑时),太阳落陷,则为凶矣。 不过到底还是以命盘之中的太阳星是庙旺还是落陷为准,生时只是辅助。太阳庙旺之命,始终优于太阳失辉之命。 二、看星曜组合。因为太阳乃中天主星,所以也喜见百官朝拱,尤其喜欢昌曲等科文星曜,因为太阳主名,大伙气味相投。 “诸星问答论”中有一句话很是重要,却很容易被读者忽略:“命逢诸吉拱照,更有太阴同照,富贵全美。若身居之,逢吉聚,则可作贵人门下客,否则公卿走卒。”“命逢诸吉拱照”,即是太阳在命宫;“若身居之”,则是太阳入身宫。特意区分命身宫之太阳星,实在是因为二者之富贵程度大不同。命宫有太阳星,只要配合得当,很容易大富大贵;身宫太阳星,搞不好就是给人打杂的劳碌命了。 至于太阳星入夫妻宫,而且夫妻宫为身宫的情况,“夫妻亦为弱宫,男逢诸吉聚,可因妻得贵,限地加杀,伤妻不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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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移花接木以讹传讹,美女大学生张超竟成同名“杀人犯”

美女、大学生、泳装、大款、包养、杀人、碎尸、张超、马加爵,以上任何一个词,都是极具炒作价值的网络热词,但再有想象力的人,恐怕也写不出一个完整包含以上所有词汇的新闻故事。因为新闻的五大要素,简称“5个W”,即When(何时)、Where(何地)、Who(何人)、What(何事)、Why(何故),实在是可遇不可求。但天意弄人,在当年当时当地,两个张超同时登场,分别演绎了自己的人生故事,并被热心群众跟风关注,再加上网络编辑审稿不严,终于以讹传讹,炮制出一个“云大美女张超抢劫碎尸案”。 其实女大学生杀人碎尸案于2008年终审,按照网络新闻的周期性,已经属于旧闻,但因为马加爵故意杀人、张超抢劫碎尸这两起恶性事件事隔仅3年多,且马加爵和张超都是云南大学在校学生,针对案件发生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对云南大学造成的严重负面效应,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的指示,云南省高院日前向云南大学发出了《司法建议书》(视频:http://tv.sohu.com/20090724/n265460383.shtml),导致媒体旧事重提。 这本来也属于很流程化的事情,无非转发一个新闻而已。但按照网络编辑的职业要求,必须尽可能的为新闻配图,因为同样一个事情,有图片或者无图片,图片质量高不高,可以导致点击率出现天壤之别。所以网编为此新闻配图,本来也属于分内事。但问题是,云大女大学生碎尸案虽然也有各类媒体采访拍摄刊发的相关照片,但就是没有正面、特写、清晰的大图片——那显然缺乏吸引力,所以编辑只好自己动手,在网络上搜图片。 在网络上面搜索图片,无非就是用google、百度这些搜索引擎,通过输入不同的关键词,在返回的结果之中逐一挑选。而一旦输入“张超”这个关键词,很自然的搜索引擎就返回美女张超的图片资料(图片地址:http://news.yntv.cn/category/4010402/2006/04/18/2006-04-18_338604_4010402__2.shtml;http://www.yn.xinhuanet.com/topic/2006-04/29/content_6877849.htm)——多吸引眼球的泳装图啊,而且都叫“张超”,都在云南。结果某些编辑责任心不强,在转载来自《京华时报》网(新闻链接: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09-07/22/content_444852.htm)的第一手新闻之时,顺手给这个新闻配上美女“张超”的图片,还特意加上标注(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9/0723/15/5ETSAB70000120GR.html):你可能无法想象眼前这位楚楚动人的少女竟然是一个杀人碎尸的恶魔。这是她代表楚雄市参加云南小姐选美时的照片。于是“无知”的网友们纷纷义愤填膺的挥动拳头作痛心疾首状留言道:真是心如蛇蝎的美女蛇啊! 好吧,让我们回头再次梳理这个新闻的以讹传讹路线图:   When(何时):新闻事实是在什么时间发生的?——被包养女大学生张超杀死大款碎尸并拍全程一事发生于2007年年底,而美女张超在2006年春天为参加云南省旅游形象大使选拔特意拍摄了泳装照。也正因为泳装照于2006年4月18日上传于官方的云南电视网,很多网友就认定这个就是杀人犯张超杀人之前拍摄的照片——能够被包养的大学生当然是美女,拍泳装照而且摆姿势弄pose也很合理,不拍些风骚的照片反倒不合理——以上推理貌似都很合理,但都是先入为主的有罪推定! Where(何地):新闻事实发生在什么地方?——虽然两个张超都在云南,但到底是否同在一个城市,暂时无法知晓,因为美女张超在后来当地电视台对其进行的采访中并没有披露太多个人信息,只提到她当时在云南某师范大学念书。云南地处相对偏僻的西南地区,对全国各地的网友来讲,云南就是一个旅游胜地而已,至于昆明、大理、丽江等地名,其实并无方向感,这也就为后来的张冠李戴埋下伏笔。 Who(何人):新闻事实是由谁造成的?谁被牵连到这个事件之中?——杀人犯张超,女,时年19岁,当时是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经济系工商管理专业大二学生,2007年6月张超与被害人木鸿章在丽江市“天上人间”夜总会相识后成为其情人,当年12月19日夜,张超叫上男友和他的一个朋友,杀害了木鸿章;美女张超,当时在云南某师范大学念书,在一年之前的2006年,为参加2006云南旅游形象大使比赛(相关照片:http://news.yntv.cn/special/2006Travel/index.shtml)而拍摄了泳装照,照片被上传到官方的云南电视网和新华网云南频道。 其实杀人犯张超并不是十分漂亮,细心的人可以发现,两个张超其实除了姓名、性别一样、都是大学生、都在云南以外,身高、相貌方面有很多不同之处,美女张超身高168,个子高挑,给人鹤立鸡群感觉(相关图片:http://news.yntv.cn/category/4010402/2006/04/18/2006-04-18_338604_4010402__2.shtml);但杀人犯张超属于娇小玲珑的类型,在法庭之上显得更瘦小(相关图片: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6/20/content_8405967.htm)。 What(何事):发生了什么样的新闻事实?——杀人犯张超先是被包养,然后杀人碎尸;美女张超参加选美活动,并在官方电视媒体和新华网曝光。 Why(何故):为什么发生这个事件?——这个以讹传讹的新闻事故,属于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因为马加爵、张超这两起恶性事件事隔仅3年多,且都是云南大学在校学生,对云南大学造成严重负面效应,所以事发之后,云大一直低调处理,各方都不愿多提张超的个人情况,而云南并非资讯发达地区,相关线索也不多见,导致张超案含含糊糊,说的专业一点,满足不了读者的求知欲和探索欲,导致出现“新闻饥渴症”。 既然官方渠道满足不了网民的需要,“勤劳”的网民们便自发上网搜索消息,以致美女“张超”虽然进入不了2006云南省旅游形象大使决赛,在网络上面的知名度却比冠军还要高。从事后对其进行的电视采访视频可以看到,无辜受殃及的张超一脸无奈,除了摇头叹气之外毫无办法(相关视频:http://v.ku6.com/show/mjXr6tF8Her-kN4p.html)。 后记: 按姓名学来讲,“张超”这个名字本来倒是木火通明的聪明组合,但由于火克金的缘故,又隐含冲突与是非,是一个有隐患的所谓好名字。不过姓名必须配合本人的八字运用,但既然此二“张超”女同学,一个成了杀人犯,一个被殃及池鱼,肯定不适用“张超”之名无疑。姓名乃终身大事,岂可忽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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