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白洋 | Published:
2010年02月4日
有关领袖是培养而成或者纯属天生的问题,古今中外已经有很多人对此课题进行过研究。
欧美学者有一个统计数据,发现美国财富500强公司CEO的平均身高是1米83,而美国男性的平均身高是1米76,整整高了半个头。但如果把统计对象的范围扩大,从商界往政界、军界乃至IT、金融业等男性精英最集中的行业拓展,身高与领导力却毫无规律可言——有的很高大,有的偏矮,但中等个子也很多。至于女性领袖的身高,却往往很中庸,太高太矮的都容易被淘汰,剩下的都是中等个子。可见身高绝非成为领袖的决定性条件。
现在很流行所谓的“性格决定命运论”,其实性格只是必要因素,而非必然因素。清朝末年那么多强人逐鹿中原,最后登上历史舞台的也就寥寥几人而已。比如张学良评价他父亲张作霖和蒋介石:“我有两个长官,一个是蒋先生,一个是我父亲。我对这两个长官,我批评他们俩:我父亲这人有雄才,大略不如蒋介公;介公呢,他有大略,雄才不如我父亲。”很多人错把能力的缺陷当成是性格的弱点,比如在单位不得志,就说是性格不好,因为不拍马屁,所以混不上去,典型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心态。其实很多所谓性格有缺陷的人,根本上就是能力有所缺陷。
也有一些人认为内向的人不适合做领袖,其实内向或者外向,实在不是成为领袖的充分必要条件。比如毛泽东是典型的外向性格,而斯大林则很内向。
至于智商,其实聪明的人很多,但有些人只适合研究学问,而不善于领导别人,有些高智商的人才干脆连自己都管不过来,比如爱因斯坦。文人和技术人才是出了名的不好管理,因为前者太多独立思考,而后者即使恁有意见也宁可闷着不吭声。
善于揣摩别人的内心世界,读懂对方心思,慈悲为怀,体贴他人,确实也是一种领导力。但仅有这种能力,更适合走宗教路线,而不太善于领导世俗潮流。
“欲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经文明之痛苦。这痛苦,就叫做革命。”
但勇气,尤其是敢于冒险、善于投机,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领袖风范。因为所谓领袖,其实就是带头杀出一条血路的人。好比孙中山这些革命党人,完全是提着脑袋干革命。《十月围城》刚开头,杨衢云就被清政府的狙击手暗杀,脑浆飞溅到了身边的学生脸上,场面煞是血腥。但假如没有这个勇气和狠劲,不能够身先士卒,怎可能出将入相,享受人上人的待遇?当时对清朝不满的人多了,但只有这些革命党敢和清朝对抗,真是玩命的。
唐德刚问李宗仁对胡适有何看法,李说:“适之先生,爱惜羽毛。”爱惜羽毛者,必然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因此“生不五鼎食,死不五鼎烹”。个性上缺乏一种担当和魄力,谁敢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托付与你呢?俗语有云:男人是用来靠的,所以必须可靠。
但单纯硬干、蛮干也不行,比如西楚霸王项羽,最后落得一个霸王别姬、乌江自刎的下场,绝不是力气不够大,更不是杀人不够狠。项羽起义之时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吓得众人趴在地上不敢动弹。巨鹿大战前夕,砍了上将军宋义之头颅,从此独掌军权。后来的七十余次大战,他每次都身先士卒杀兵斩将夺旗。即使最后在乌江边上,也手刃数百人才慷慨自刎。而且项羽也没少干屠城的坏事,典型的一将功成万骨枯。
项羽有两大败因:一个是不识人,更不懂用人。曾经投奔他的人才,最后都离他而去,走到了对立面。另一个是看不清楚形势,天下大一统这个是历史的趋势,而项羽推翻秦朝以后,却搞分封诸侯那套手段来拉拢同盟军,这个根本是开历史的倒车。何况项羽分封的诸侯,比如章邯,是一个被各方痛恨的残暴军阀。老百姓在这些人的手下混,实在是朝不保夕,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但是个人能力再强,也要天时地利人和配合,否则仍然避免不了失败的命运。
一个好的团队,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比如水浒梁山泊的108好汉,凑不齐全还真做不了什么大事。希特勒假如缺少希姆莱、戈林、戈培尔这些死党,任他口才再漂亮也发动不了二战。汪精卫、蒋介石二人,一文一武,都为孙中山所用,所以才有中华民国。
《十月围城》里面那些朴素群众,对孙中山以及他的革命事业一无所知,抛头颅洒热血的铺就了孙中山的大总统之路,完全是因为孙中山把准了时代的脉搏,把社会各种闲散力量拧成一股绳,为推翻清朝所用。同样是起义,太平天国运动最后失败,除了因为洪秀全这些领导人的素质和能力不足,多少与当时老百姓对清朝仍有好感与期待有关。到了孙中山的时代,各阶层对清朝已经失望透顶,因此武昌起义枪声一响,偌大一个清朝,竟然就此土崩瓦解。这个就是时势造英雄。
所以,白洋得出一个结论:领袖是天生的,因为领袖永远走在时代的前列,并非靠学校或者社会就能够培养出来,教育从来滞后于革命。
而衡量一个人是否有领袖天分,有三大指标。一是对人性敏感,懂人心;二是对趋势敏感,懂潮流;第三是勇气和狠劲。而所有这些因素再结合当时当地的环境和资源,自然会诞生出引领时代的领袖人物,比如战争时代的那些军政界伟人,再如和平时代的比尔·盖茨这些IT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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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白洋 | Published:
2009年09月15日
汪精卫是一个被唾弃的悲剧性历史人物,从反清义士起家,成为孙中山的左右手(文是汪精卫,武乃蒋介石),然后以国民党左派领袖自居,最后沦为千夫所指的卖国贼。多数人都知道其可耻的后半生,但对其早年事迹却比较陌生。
其实能在那个风云变幻、豪杰辈出的时代占据一席之地之人,自然不是泛泛之辈,可惜胜者为王败者寇,历史都是由胜利者来书写的。虽然历史教科书也经常提到汪精卫这个名字,但都是为了批判其“卖国求荣”的丑事,至于完整、客观、详尽的记载汪精卫生平事迹的传记作品,实在未曾发现。
《二闲堂文库》林思云的真实的汪精卫一文,是为汪精卫平反之作。当然,白洋推荐此文,并不等于完全认同其观点,而且此文在细节方面,也有一些瑕疵,比如汪精卫的身世,按文中所述,“1893年5月4日,广东省番禹县(今广州),来自浙江的客商汪椒家里,又新添的一个男孩。”——其实汪精卫于1883年5月4日出生于广东三水(现属佛山市)。顺带提一句,三水人多少还是佩服汪精卫,称其为三水的“猛人”。
确实,那个白衣飘飘的佳公子,曾经很猛很凌厉。
汪精卫等人在北京谋刺清朝摄政王未遂,沦为阶下囚,而民政部尚书肃亲王善耆是爱才之人,决定从轻发落汪精卫和黄复生,以安抚人心。摄政王载沣最初主张判汪、黄二人斩立决,但经过肃亲王的反复劝说,最后清廷以汪黄二人“误解朝廷政策”为由,免除死罪,判处终身监禁。
汪精卫在狱中无事,每日作诗,最有名的一首是《被逮口占》(又名《慷慨篇》):
街石成痴绝,沧波万里愁;
孤飞终不倦,羞逐海浪浮。
诧紫嫣红色,从知渲染难;
他时好花发,认取血痕斑。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留得心魂在,残躯付劫灰;
青磷光不灭,夜夜照燕台。
此诗从狱中传出后,立即被许多报纸争相转载,“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也成为当时革命青年们广为传颂的诗句。不过,《色戒》中饰演邝裕民的王力宏在刺杀汉奸之前,竟然也引用汪精卫此一名句,却难免令人感觉很囧——这是题外话,暂且不表。
其实在汪精卫内心之中,是有一种烈士情结的。熟悉唐诗的朋友,该不会对李白的《侠客行》感觉陌生:
侠客行
唐·李白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愧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个意境,与“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有异曲同工之妙,无非一个功夫高明些,所以杀人;而身手不行者反倒失手就擒,于是引刀成一快,不亦快哉?
汪精卫一生跟刺杀有“不解之缘”,不是去杀人,就是被人刺杀。有趣的是,《时代》杂志在描述汪精卫时,把他比喻为鲸须——容易弯曲,也能予以反击。所以,“鲸须汪”成了汪精卫的代称。鲸须这个典故该是出自杰克·伦敦(Jack London)的短篇小说《猎熊的孩子》,国人对这个比喻可能比较陌生。
司马迁在《史记》中为游侠列传,开宗明义引用韩子的话:“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一个“犯”字,说明杀手也罢,鲸须也罢,都是走“曲线救国”的路线,这是一种侠客的气质。
章伯钧与女儿章诒和议论男人的相貌,他说:“共产党里面有三个美男子,如周恩来。国民党里有三个美男子,如汪精卫。民主党派也有三个,如黄琪翔。储安平也是其中之一。”“爸爸,在这九个人里面,谁最漂亮?”“当然是汪兆铭啦。我们的安徽老乡胡适自己就讲过,一定要嫁他。”“那汪精卫漂亮在那儿呢?”“在眼睛。他的眼睛不仅漂亮,而且有侠气。这个结论不是我下的,是个新派诗人说的。我看,储安平眼睛也有侠气。”
再谈谈汪精卫的命造。汪兆铭,字季新,笔名精卫,于一八八三年农历三月廿八日(阳历1883年5月4日——五四青年节?囧)出生于广东三水,祖籍浙江山阴(今绍兴县)。汪兆铭是填房所生,当年其父汪椒已62岁。汪椒是个落第秀才,后来弃文从商。汪椒特别喜欢王阳明和陆游,每天让汪兆铭为他朗读王阳明的文章和陆游的诗。汪兆铭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王阳明的哲学思想和陆游的豪放文风,这也是他日后喜欢剑走偏锋的思想初启蒙。
按理汪精卫的生辰八字是可靠的,因为他的胞侄汪希文就是命理名家,且亲自点评过汪精卫的命造。据记载,汪精卫的四柱八字为:癸未、丙辰、戊申、丁巳。紫微斗数命盘如下:
汪精卫是近代名人,所以各派命理名家都点评过他的八字。汪希文或许为了避嫌,语焉不详:“精卫先叔一生的行谊,其是非功过,后世史家自有公评。”中州派王亭之在《安星法与推断实例》之中亦引用汪精卫此造作为教学,并特意分析其福德宫。但白洋始终认为汪精卫这个八字不对,但因为本文已经很罗嗦,且待日后有机会再作分析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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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9月10日
梅兰芳与汪精卫、周恩来、张学良并称“民国四大美男子”,四人外貌各有千秋,但“文昌文曲天魁秀,不读诗书也可人”的梅兰芳,无疑是其中美得最为楚楚可怜的一个。1913年他首次到上海演出,很快就风靡了整个江南,当时有句俗话:“讨老婆要像梅兰芳,生儿子要像周信芳”,“男子皆欲娶兰芳以为妻,女子皆欲嫁兰芳以为妇”,万千宠爱加于一身。
梅兰芳不但面容秀丽,身材清朗,谈吐有礼,尤其是那双手,轻舞飞扬之间,隐约有着美女的纤纤兰花指的神韵,教人如何不动心?他于1919年赴日本演出,期间引起轰动,有评论称:“有此双手,其余女人的手尽可剁去”,可见梅兰芳之妖娆动人。这个招牌动作,与其紫微斗数命盘中身宫贪狼、陀罗同宫有关,因为贪狼为肉体,而陀罗入庙,反表示扭捏姿态。
陈凯歌在《霸王别姬》之后执导《梅兰芳》,可谓驾轻就熟,因为张国荣之于程蝶衣,与黎明之于梅兰芳,是艺术上的一脉相承。唯一可叹的是,张国荣逝去多年,否则由Leslie来扮演梅兰芳,绝对不负众望。
鲁迅对梅兰芳表演的评价是:男人看到的是“扮女人”,女人看到的是“男人扮”。事实上,观众很清楚的知道,台上摇曳生姿的梅兰芳,乃是一位男子,这与过分入戏最后迷恋师兄段小楼的程蝶衣大不相同。梅兰芳顶多算是易装癖好,而程蝶衣则是性别混淆。
值得一提的是,梅兰芳的福德宫廉贞化禄,三奇嘉会,表示喜欢享受风月情趣,廉贞、破军是电子产品的组合,所以业余喜欢摄影。巧的是,天姚亦在此宫,而天姚代表动物之中的鸽子。梅兰芳饲养鸽子作为宠物,除了为了锻炼眼神,达到回眸一笑百媚生的效果之外,其实也有天姚星的影响。
但福德宫既是桃花组合,梅兰芳本人又天赋美姿容,所以风流韵事也是出类拔萃,梅(兰芳)孟(小冬)恋情曾经轰动剧界,也被标榜为民国史上最为经典的爱恋故事之一。
丰子恺认为,按照西方的审美标准,梅兰芳的身材和容貌堪与维纳斯媲美,再加上他的婀娜手势和动听嗓音,简直是上帝亲手制造的一件“精妙无比的杰作”。可惜天妒英才,疾厄宫羊陀夹太阳化忌的梅兰芳,最终因为心脏病发作亡故,终年67岁。因为太阳在人体器官中对应心脏,羊陀夹则表示心血管形成血栓,堵塞血液流通,所以梅兰芳是因急性心脏管状动脉梗塞住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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