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之所谓“克”

2010庚寅年,按斗数四化,庚干该是天同化忌。天同在紫微斗数之中代表“儿童”,天同化忌则应验孩童“受伤”,所以今年“杀童案”频发、“儿童被虐致死案”频发,还爆出了残害幼童的山西“毒疫苗”事件。“杀童案”和“毒疫苗”反映了社会的深层次矛盾,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白洋今天只是想就“天同化忌”借题发挥,谈谈中国的虐儿问题。

虐待儿童的事情,古今中外并不鲜见,但是在中国,很少有人因虐待儿童而被举报,因此坐牢的更少。个中原因,与中国的文化传统有相当的关系,尤其以“存天理,灭人欲”为核心的程朱理学荼毒最深,比如“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这种反人类的言论,其实至今仍然很有市场。中国人普遍认为,孩子是自己的,打骂是自己的自由,别人根本没有资格干涉。中国有那么一部分家长,根本是把孩子作为一个附属品,当做一种私有财产来看待。孩子给自己争光,为自己带来了好处,好比私有财产“增值”了,对孩子的态度就好一点;假如孩子给自己丢脸,给自己带来了麻烦,则好比私有财产“贬值”了,就想把他扫地出门。其处理手法,如同会计之中的剥离坏账。

虐儿的家长,理由都是一个——我打骂孩子,是因为我爱孩子,我要为他的将来负责!问题是,以“爱”为理由打骂孩子的家长,很少能够培育出优秀的孩子,反倒“教”出不少逆子;当然,也不能否认确实存在一些因为管教得当而引导孩子走上了正轨的个案。而忙于工作、疏于管教的父母,他们的孩子未必就不成器。可见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之中,或者“从严”,或者“从宽”,并不存在一条普遍适用的教育模式。孔子提出的“因材施教”,确实是一条很睿智的方针,但真要实行起来,却实在难以把握。

清官难断家务事,好在古人发明了八字这门学问,把复杂的伦理关系简单化,不谈谁对谁错,不论谁是谁非,只用一个“克”字表达之。

金、木、水、火、土五行,一物克一物,这个“克”字的涵义颇不简单。首先,“克”可以解释为约束。比如“土克水”,洪水涌上来了,就筑起堤坝,把水围起来,不让大水酿成洪灾。但是,水还是水,土还是土,各自相安无事,和谐共存。其次,“克”可以解释为战胜、排斥,比如“水克火”,这个就是“有你无我”的斗争,不是水把火浇灭了,就是旺火反倒把弱水蒸发了。

所以在算命中,“克”也分两种情况,一种就是“土克水”的情况,只表示约束。比如有的孩子,天不怕地不怕,别人不可以动他一根毫毛,却绝对服从老子或老妈的管教,他犯了过错,父母怎么打骂他都认命,事后也不记仇。另一种情况则是“水克火”,典型的水火不容,殊死相争。例如某女大学生毕业后不愿当公务员,宁可以自由职业为生,但是其当处级干部的母亲非要她做公务员,最后她只能以跳楼自杀这种极端的方式了结双方的争执。

一个“克”字,浓缩了世间的多少恩怨情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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