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白洋 | Published:
2009年07月28日
《诗经‧国风‧郑‧褰裳》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翻译成白话文就是: 你既然对我有那个意思,就扯高裤筒涉水过河找我吧, 做男人就要大方一点,不要扭扭捏捏! 瞧你那傻样—— 别慎着了,主动点呀! 坏蛋,你怎么还不过来啊?!!! 本姑娘的耐心是有限的, 你要好好珍惜机会啊! 你如果想和姑娘我玩暧昧, 难道我就不会找备胎? 且且且且且且且且且! ………………………………………… 难怪女人喜欢说“77777777!!!” ……………………………………………………………………………………………… 我的豆瓣:http://www.douban.com/review/217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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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白洋 | Published:
2009年07月26日
美女、大学生、泳装、大款、包养、杀人、碎尸、张超、马加爵,以上任何一个词,都是极具炒作价值的网络热词,但再有想象力的人,恐怕也写不出一个完整包含以上所有词汇的新闻故事。因为新闻的五大要素,简称“5个W”,即When(何时)、Where(何地)、Who(何人)、What(何事)、Why(何故),实在是可遇不可求。但天意弄人,在当年当时当地,两个张超同时登场,分别演绎了自己的人生故事,并被热心群众跟风关注,再加上网络编辑审稿不严,终于以讹传讹,炮制出一个“云大美女张超抢劫碎尸案”。 其实女大学生杀人碎尸案于2008年终审,按照网络新闻的周期性,已经属于旧闻,但因为马加爵故意杀人、张超抢劫碎尸这两起恶性事件事隔仅3年多,且马加爵和张超都是云南大学在校学生,针对案件发生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对云南大学造成的严重负面效应,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的指示,云南省高院日前向云南大学发出了《司法建议书》(视频:http://tv.sohu.com/20090724/n265460383.shtml),导致媒体旧事重提。 这本来也属于很流程化的事情,无非转发一个新闻而已。但按照网络编辑的职业要求,必须尽可能的为新闻配图,因为同样一个事情,有图片或者无图片,图片质量高不高,可以导致点击率出现天壤之别。所以网编为此新闻配图,本来也属于分内事。但问题是,云大女大学生碎尸案虽然也有各类媒体采访拍摄刊发的相关照片,但就是没有正面、特写、清晰的大图片——那显然缺乏吸引力,所以编辑只好自己动手,在网络上搜图片。 在网络上面搜索图片,无非就是用google、百度这些搜索引擎,通过输入不同的关键词,在返回的结果之中逐一挑选。而一旦输入“张超”这个关键词,很自然的搜索引擎就返回美女张超的图片资料(图片地址:http://news.yntv.cn/category/4010402/2006/04/18/2006-04-18_338604_4010402__2.shtml;http://www.yn.xinhuanet.com/topic/2006-04/29/content_6877849.htm)——多吸引眼球的泳装图啊,而且都叫“张超”,都在云南。结果某些编辑责任心不强,在转载来自《京华时报》网(新闻链接: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09-07/22/content_444852.htm)的第一手新闻之时,顺手给这个新闻配上美女“张超”的图片,还特意加上标注(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9/0723/15/5ETSAB70000120GR.html):你可能无法想象眼前这位楚楚动人的少女竟然是一个杀人碎尸的恶魔。这是她代表楚雄市参加云南小姐选美时的照片。于是“无知”的网友们纷纷义愤填膺的挥动拳头作痛心疾首状留言道:真是心如蛇蝎的美女蛇啊! 好吧,让我们回头再次梳理这个新闻的以讹传讹路线图: When(何时):新闻事实是在什么时间发生的?——被包养女大学生张超杀死大款碎尸并拍全程一事发生于2007年年底,而美女张超在2006年春天为参加云南省旅游形象大使选拔特意拍摄了泳装照。也正因为泳装照于2006年4月18日上传于官方的云南电视网,很多网友就认定这个就是杀人犯张超杀人之前拍摄的照片——能够被包养的大学生当然是美女,拍泳装照而且摆姿势弄pose也很合理,不拍些风骚的照片反倒不合理——以上推理貌似都很合理,但都是先入为主的有罪推定! Where(何地):新闻事实发生在什么地方?——虽然两个张超都在云南,但到底是否同在一个城市,暂时无法知晓,因为美女张超在后来当地电视台对其进行的采访中并没有披露太多个人信息,只提到她当时在云南某师范大学念书。云南地处相对偏僻的西南地区,对全国各地的网友来讲,云南就是一个旅游胜地而已,至于昆明、大理、丽江等地名,其实并无方向感,这也就为后来的张冠李戴埋下伏笔。 Who(何人):新闻事实是由谁造成的?谁被牵连到这个事件之中?——杀人犯张超,女,时年19岁,当时是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经济系工商管理专业大二学生,2007年6月张超与被害人木鸿章在丽江市“天上人间”夜总会相识后成为其情人,当年12月19日夜,张超叫上男友和他的一个朋友,杀害了木鸿章;美女张超,当时在云南某师范大学念书,在一年之前的2006年,为参加2006云南旅游形象大使比赛(相关照片:http://news.yntv.cn/special/2006Travel/index.shtml)而拍摄了泳装照,照片被上传到官方的云南电视网和新华网云南频道。 其实杀人犯张超并不是十分漂亮,细心的人可以发现,两个张超其实除了姓名、性别一样、都是大学生、都在云南以外,身高、相貌方面有很多不同之处,美女张超身高168,个子高挑,给人鹤立鸡群感觉(相关图片:http://news.yntv.cn/category/4010402/2006/04/18/2006-04-18_338604_4010402__2.shtml);但杀人犯张超属于娇小玲珑的类型,在法庭之上显得更瘦小(相关图片: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6/20/content_8405967.htm)。 What(何事):发生了什么样的新闻事实?——杀人犯张超先是被包养,然后杀人碎尸;美女张超参加选美活动,并在官方电视媒体和新华网曝光。 Why(何故):为什么发生这个事件?——这个以讹传讹的新闻事故,属于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因为马加爵、张超这两起恶性事件事隔仅3年多,且都是云南大学在校学生,对云南大学造成严重负面效应,所以事发之后,云大一直低调处理,各方都不愿多提张超的个人情况,而云南并非资讯发达地区,相关线索也不多见,导致张超案含含糊糊,说的专业一点,满足不了读者的求知欲和探索欲,导致出现“新闻饥渴症”。 既然官方渠道满足不了网民的需要,“勤劳”的网民们便自发上网搜索消息,以致美女“张超”虽然进入不了2006云南省旅游形象大使决赛,在网络上面的知名度却比冠军还要高。从事后对其进行的电视采访视频可以看到,无辜受殃及的张超一脸无奈,除了摇头叹气之外毫无办法(相关视频:http://v.ku6.com/show/mjXr6tF8Her-kN4p.html)。 后记: 按姓名学来讲,“张超”这个名字本来倒是木火通明的聪明组合,但由于火克金的缘故,又隐含冲突与是非,是一个有隐患的所谓好名字。不过姓名必须配合本人的八字运用,但既然此二“张超”女同学,一个成了杀人犯,一个被殃及池鱼,肯定不适用“张超”之名无疑。姓名乃终身大事,岂可忽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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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白洋 | Published:
2009年07月24日
季羡林生前被主流媒体捧成了国宝,言必称“国学大师”,完全是瞎起哄。季老一生致力于外国学问,主力媒体们实在不该如此误导无知群众。某博客称季羡林的众多头衔无非是权贵们强加于季老,而季羡林先生拒绝被黑领利用,所以在《病榻杂记》中坚决要求辞去“国学大师”、“学界泰斗”、“国宝”三顶“桂冠”,虽是一家之言,却有参考价值。至于某些人,对季老的了解和白洋一样都是道听途说(甚至还不如白洋勤奋,舍得花几个小时google有关季羡林的各方资料),却从人品方面对季羡林无限拔高。比如余秋雨长沙忆季羡林,称其人品非常了不起,肉麻的甚至让人怀疑其动机是否不纯,借回忆季老为自己贴金。其实季老早就在《在病中》一文中写道:“我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好人,但不是一个不讲原则的滥好人。” 人活的越久越像自己,季老活了几乎一个世纪,到底是啥人品素质,只要不带先入为主的偏见,单凭有关记载,都可以得出一个大致印象——季羡林其实就是一个书生,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书虫,当然这个“虫”绝无贬义,就如季老的自评——“我的工作主要是爬格子。几十年来,我已经爬出了上千万的字。”白洋因为多学了算命术,在倒推季老生辰八字的过程之中,还有一个纯属个人的心得——季羡林还是一个很纠结的人——具体表现在面对真爱不敢示爱(季羡林异国恋:德国美女为他终身不嫁),虽不爱结发妻子但终身相守(季羡林撰文赞妻子“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受了委屈就死忍,最后实在顶不顺了唯有惊动温总(季羡林曾求助温总理换秘书 原秘书停职接受调查)……。如果配合季羡林的笔迹分析,更可断言他绝非一个大开大阖的豪杰之士,甚至可以说季羡林一向谨小慎微,政治上也是亦步亦趋。但这种性格,确实适合从事学术研究。季老很幸运地走进了清华的大门,一生得以在北大从事冷僻学问之研究,而且凭借平生所学生荣死哀,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正如有评论者所言,季老逝去之后蜂拥在媒体上的种种悲鸣,无非是在大师远去的时代,一个社会内心的焦虑与纠结。因为这个社会很纠结,所以纠结一生的季羡林,终于成为了“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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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白洋 | Published:
2009年07月20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乘坐出租车尤其是坐在前排的乘客必须系安全带,否则将受到处罚。”但对于后排乘客是否必须系安全带,似乎并无明确规定。但事实上,后排乘客如果不系安全带,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情况可能比前排更危险。白洋有个女网友前几天遇上车祸,就是图省事不系安全带,谁想到出租车司机一个急刹车,所有没系安全带的后排乘客们就像离弦之箭一样撞上了前后座之间的隔板,好在都只是轻伤。 (http://gatekeeper.tumblr.com/post/163207540) 很多人会说,我从来不系安全带,怎么不见我倒霉?白洋告诉你,原因可能有2: 一、你命中注定没有车祸; 二、只因时候未到而已。 蒋介石戎马生涯几十年,弹片都不曾伤害他半根毫毛,谁想到败退台湾廿年后,阳明山一次车祸,减其阳寿20年!事故是由于蒋介石的座车司机操作失误,本该急刹车却误踩了油门,把后座都没有系安全带的蒋介石、宋美龄夫妇当皮球一样抛了出去,重重地撞到了车厢。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无论前座还是后座,请尽量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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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白洋 | Published:
2009年07月19日
白洋在使用独立主机搭建私人博客之前,也曾走过不少弯路。所有知名的免费博客服务托管商(Blog Service Provider,BSP),比如几个大门户的博客、博客中国、blogcn、MSN空间、百度空间……统统试用过了,几年折腾下来,越来越觉得寄人篱下的博客生活并非长久之计。 后来由于paypal美元的事情,偶然认识了江总统,其实他主业是给人提供国外虚拟主机,安装私人博客空间。每年100来块人民币,就可以租一个空间,相对国内的主机空间,算是很便宜了。刚好我手头还有个陈年玉米,也就是现在博客的域名,www.36172417.com,每年也要120人民币,所以一拍即合,把博客安家到了The Planet机房。 其实HostGator 还是有点问题的,比如我在广州,用中国电信的宽带上网访问自己博客,总是觉得慢,但海内外网友普遍反映我的博客速度还可以,反正网站是方便大家找到我而已,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慢了我一人,速度天下人,也没啥不好。 因为开通了私人博客的原因,又结识了不少玩独立博客的同好,比如江东,后来他也开始做起虚拟主机的生意,就是这个http://homezz.com。实话说,这个主机计划的售前、售后工作很细致,可以用paypal或者支付宝直接付费开通,还有10天无条件退款保证,而且速度真的很快,虽然机房在外国,但感觉不比大陆的主机慢。 其实多数博主都有过博客搬家的经历,可惜天下乌鸦一般黑,免费的午餐注定不可口,而每次搬迁都劳师动众,损失流量和读者。为了长远打算,白洋奉劝各位还在使用免费BSP的博友们,尽早注册自己的域名,用上自己的博客主机,以后博客只要定期备份就可保数据无忧。